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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提告挑戰印度反壟斷新制,全球營收計罰恐面臨380億美元重罰

2025/11/27 08:08

【財訊快報/陳孟朔】路透報導,蘋果公司(美股代碼AAPL)正向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挑戰當地最新競爭法修訂中、允許監管機構依企業「全球營業額」計算罰款的條款。依蘋果自行估算,若相關反壟斷案件最終裁定不利,最高恐面臨約380億美元的罰金,相當於其最近3個財年全球平均營收的一成,風險相當驚人。

根據今年生效的修法內容,印度競爭委員會(CCI)在裁量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違規行為時,可按企業所有產品與服務的全球營業額,處以下限為零、上限為10%的罰款,而不再僅限於印度本地、或與違規產品直接相關的「相關營收」。蘋果在長達545頁的訴狀中指稱,若以全球營收作為基礎,「罰款將顯得武斷、違憲、極度不相稱且不公」,要求法院宣告該部分條文違反印度憲法。

這場攻防源自2022年起一宗圍繞iOS應用程式商店的反壟斷調查。交友平台業者Match及多家印度新創向CCI投訴,指蘋果要求開發者只能使用其自家應用內支付系統、抽成最高達30%,屬濫用市場支配地位。CCI調查人員去年出具報告,認定蘋果在iOS應用市場存在「濫用行為」,但正式裁決及是否處以罰款,迄今仍未拍板。

蘋果在訴狀中強調,相較於在地市占壓倒性的Android陣營,自家在印度智慧型手機市場僅屬「小玩家」,即便近5年iPhone用戶基礎已放大4倍,仍難以與Android陣營相提並論。公司主張,若真被認定違規,罰款也應僅以「在印度境內、涉案事業單位的相關營收」為基礎,而非把完全無關印度市場的全球收入一併納入。

為說明其觀點,蘋果在文件中援引一個文具與玩具店的比喻:假設同一企業同時經營文具與玩具,違規行為僅發生在營收100盧比的玩具業務,卻被要求以兩萬盧比的整體營收為基礎計算罰款,顯然屬於「不成比例處罰」。蘋果還特別點名,CCI 11月10日在另一宗案件中,首次動用新制,對10年前發生的違規行為追溯適用全球營收罰款標準,因而被迫提前啟動這次「預防性」的憲法訴訟,以避免日後遭到追溯重罰。

從國際比較來看,歐盟早已可以就反壟斷案件,按企業全球營收處以最高10%的罰款;印度此次修法,被部分學者視為向歐盟模式靠攏、強化對跨國科企的監管牙齒。不過,蘋果則警告,若將與印度市場無直接關聯的全球營收納入裁罰基礎,恐對跨國企業構成「過度懲罰」與監管不確定性,長期不利投資環境。

目前,蘋果訴求是要求法院限制CCI適用「全球營收基礎罰款」的權限,並質疑競爭法相關條文在境外適用範圍是否越權。多名當地競爭法專家則指出,修法條文文字相當明確,法院是否願意推翻已明訂的立法政策,存在相當難度。該案原訂本週審理,因法院行程未排上而延後,預計將於12月3日再度開庭,結果不僅牽動蘋果,也將為所有在印跨國科技企業的「罰款上限」畫出新的示範線。

蘋果股價連續三天反彈10.72美元或4%後,週三再追高0.58美元或0.21%,收在277.55美元,連續三天破頂,今年來漲了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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