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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115年推動五大項目,強化企業永續競爭力

2025/12/31 08:47

【財訊快報/記者何美如報導】櫃買中心配合金管會推動「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及「打造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目標,持續協助上櫃公司深化永續行動,115年度已訂下五大推動項目,涵蓋淨零減碳、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深化永續治理、推動綠色證券制度暨提升資訊透明度及落實無紙化申報,強化企業永續競爭力。

一、淨零減碳

上櫃公司將依產業別及資本額分階段完成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資訊之揭露:

鋼鐵、水泥工業及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公司,115年持續揭露前一年度合併報表母子公司溫室氣體盤查數據與減碳目標達成情形,並於116年完成合併公司確信資訊揭露。

實收資本額5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公司,自115年起揭露前一年度合併報表母子公司溫室氣體盤查數據、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並於116年及117年分別完成個體及合併公司確信資訊揭露。

實收資本額50億元以下公司,自115年起揭露前一年度個體公司盤查數據,並於116年完成合併報表母子公司溫室氣體盤查數據、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之揭露,後續應分別於117年及118年完成個體公司及合併公司確信資訊之揭露。

二、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

上櫃公司自115年起依資本額分三階段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公司,自115年起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並試行編製年報之永續資訊專章,自116年起115年度年報(含永續資訊專章)應與115年度財務報告同時申報,未及編製完整年報內容者,得先申報永續資訊專章。

實收資本額5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公司,自116年起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並應於115年度起依導入計畫時程,依序辨認現行永續資訊與IFRS永續揭露準則重大差異及影響、辨認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及財務影響、評估永續相關重大財務資訊,以及辨認及蒐集所需資料,後續於116年試行編製年報永續資訊專章。

實收資本額未達50億元公司,則自117年起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並建議於115年底前成立跨部門專案小組及擬訂導入計畫。

三、深化永續治理

115年起「公司治理評鑑」將轉型並更名為「ESG評鑑」,評鑑構面調整為環境(E)、社會(S)及治理(G)三大面向,以鑑別上櫃公司於ESG各面向之表現,並提供投資人進行ESG投資決策之參考。

在強化董事會職能方面,應半數以上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得超過三屆;另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及金融業之上櫃公司,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四、推動綠色證券認證制度

自115年起,上櫃公司(不含金融業)前一年度綠色收入占全年度營收達一定比率並符合特定條件者,將可獲頒「綠色證券認證」,獲頒綠色證券認證除可列入115年度ESG評鑑的加分項目,提升企業在永續評比中的整體表現,亦可作為金融機構在授信評估時的重要參考。

五、提升資訊透明度及落實無紙化申報

為強化資訊揭露透明度無紙化,櫃買中心同步推動多項措施,包括要求全體本國上櫃公司(不含第一上櫃公司)自115年起於董事會決議114年盈餘分派時,應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資訊,供投資人查詢。

上櫃公司自115年度起申報股東會年報、獨立董事聲明書暨資格檢查表、買回公司股份,暨公告115年第1季財務報告,均可全面採電子化申報,免送紙本文件,以提升申報效率及落實節能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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