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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三部委重拳監管互聯網平台定價,新規明年4月10日起施行

2025/12/22 09:03

【財訊快報/陳孟朔】中媒報導,中國國家發改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與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互聯網平台價格行為規則》,明確平台經營者與平台內經營者不得利用平台規則、數據與算法等手段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並要求平台促銷補貼須公平公正,不得以虛假或誇大方式宣傳補貼金額與力度。新規將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政策訊號直指平台以補貼換市占、以算法強化定價權的做法,監管邏輯轉向「價格秩序+算法治理」並軌。

規則同時強調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與合理制定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訊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在展示機制上,平台應依商品或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方式向消費者顯示搜索結果,對競價排名項目必須顯著標示「廣告」。若平台開展競價排名或提供排名推薦服務,亦須向參與競價的平台內經營者告知搜索排序、推薦與競價排名的規則,降低「黑箱排序」引發的不公平競爭爭議。

在價格競爭底線上,規則明確禁止以排擠競爭對手或獨占市場為目的,低於成本價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擾亂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且平台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平台內經營者依其定價規則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更受關注的是,規則針對「大數據差別定價」設下紅線,禁止在消費者不知情情況下,基於支付意願、支付能力、消費偏好、消費習慣等信息,運用數據和算法、平台規則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價格或收費標準,亦不得對平台內經營者實施價格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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