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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明年1/21起禁止進口「俄油煉製」燃料,進口商須附證明

2025/10/17 10:28

【財訊快報/陳孟朔】路透報導,歐盟在第18輪對俄制裁框架下,週四公布將自明年1月21日起,禁止進口由俄羅斯原油煉製而成的各類燃料,並要求進口商向歐盟海關提供「適當證據」證明該批燃料所用原油並非產自俄羅斯;同時建議在合同中加入「非俄油來源」保證條款,以在事後追溯時把責任轉移至供應商。

新規的重點與操作要點如下:

1.強化盡職審查對象:來自仍大量購買或混配俄油的第三國(如土耳其、印度與中國)的燃料進口需「加強盡職審查」。對於同一煉廠同時處理俄油與非俄油但分設獨立生產線(trains)的情形,進口商須出具煉廠證明其產品來自非俄油生產線;若煉廠混合處理,則須證明在提單日前60天內未接收或加工俄油。以「國內用俄油、出口用非俄油」的總量宣稱不被接受。

2.豁免範圍:對加拿大、英國、美國、挪威與瑞士的燃料進口不適用該禁令,無需提供原油來源證明。對「淨原油出口國」亦原則豁免,但若被認定大量進口俄油或充當俄油(或其衍生燃料)轉運樞紐,豁免可被推翻。

3.航運與航空用油例外:對船舶加注並於航程中燃燒的船用燃料,以及自第三國飛往歐盟之航班燃燒的航空煤油,予以例外(僅限自用燃燒,非作為貨物進口)。

4.適用範圍:禁令僅適用於「進口到歐盟」的燃料,不及於第三國彼此之間的交易(即使經由歐盟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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