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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機密外洩案,檢方起訴東京威力科創臺灣子公司,母公司未受牽連

2025/12/3 16:50

【財訊快報/記者李純君報導】台積電( 2330 )2奈米營業機密外洩案,臺灣檢察機關在昨晚起訴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對此,Tokyo Electron 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今日發布官方聲明強調,母公司(Tokyo Electron)並未被起訴。

高檢署於日前起訴任職東京威力科創及台積電員工共計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竊取台積電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案件,昨日也宣布,認東京威力科創涉有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提出追加起訴,並建請處合計1.2億元罰金。

對此,東京威力科創今日發布官方聲明,提到,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一名前員工(該員已被逮捕並起訴)涉嫌洩露客戶機密資訊,臺灣檢察機關對此案已進行調查,並於今年12月2日宣布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法規中對該員的監督義務,起訴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但母公司(Tokyo Electron)並未被起訴。

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強調,自家把遵守法令及倫理基準視為最重要的經營方針,絕不容許任何違反上述準則之行為。對於本次事件深感遺憾,並以極為嚴肅的態度看待,針對所造成的重大不安,向所有利益相關者致上深切的歉意。

該聲明提到,臺灣檢察機關認為,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對該前員工負有法律上的監督義務,雖然該公司設有一般性及警示性的內部規範,但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之事證,故認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應負擔法人刑事責任。

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強調,起訴書中未指出Tokyo Electron及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指示該前員工不當取得資訊之組織性介入以及相關機密資訊外流。並提到,經公司調查,亦無發現組織性介入及機密資訊外流情事,本事件對公司營運並無影響。

而就此案後續的措施,Tokyo Electron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指出,公司一直將包含保護顧客等利害關係人敏感資訊在內的信息安全視為經營中最重要的事項之一,並以業界最高的安全標準為基礎,建立由內外專家24小時/365天常態監控的嚴密資訊安全體系,全力防範及偵測資訊外洩。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公司將進一步強化包含臺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與全集團整體之法遵體系及稽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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